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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农运大楼901-916室、1001-1016室
联 系 人:朱文强                  联系电话: 13858056734、0571-82702828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农运大楼901-916室、1001-1016室
(3)项目基本情况: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创办于2011年1月,是专业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检测及评价、环境检测、公共卫生检测等综合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现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对租用的农运大楼九、十层进行内部装修并安装通风橱、通风系统等设施,配备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度计、十万分之一天平、大气智能采样器及其他工作场所采样仪器设备240余台(套),满足各类检测技术服务的顺利开展。
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地表水 田里胡庙河 / (GB 3838-2002)Ⅲ类 E 59m
 萧绍运河 /  N 268m
 杭甬运河(西小江)萧山段 /  S 895m
环境空气 项漾村 村民  (GB 3095-2012)二级 E 20m
 萧山区衙前镇卫生院 医疗卫生  S 18m
 尚雅府小区 居民  N 100m
 衙前镇政府 行政办公  NW 183m
 衙前村 村民  NW 226m
环境噪声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 3096-2008)2类 / /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所在地附近已铺设市政污水管网,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送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后,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以及少量实验室清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由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纳管处理。预计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钱江污水处理厂产生不良影响。项目产生废水能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通风柜、通风管或万向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楼顶40m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通过采取合理措施后,废气排放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程度较小。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设备噪声源强为50-65dB,经过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a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预测结论
项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内设置规范化的危废暂存场所,且危险废物在项目危废暂存场所的贮存时间不超过一年。只要项目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搞好固废收集和存放,则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建设地周围的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废液按危废规范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清洗废水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CODCr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的其他项目间接排放标准后纳管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2、废气:本项目为检测类项目,使用挥发性物质的实验过程均在通风柜内或在万向罩下方进行,且实验大多在常温下进行,有机物挥发量较少,且产生废气都通过通风柜或万向罩收集于排气筒经活性炭吸附后于顶楼废气排放口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少噪声影响;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项目实施后,只要企业做好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正常营运期间北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三侧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企业将按要求设置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点,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均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功能将维持现状。同时,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拱秀路288号
联系电话:18606719792
八、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82899252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反映。

杭州人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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